洪邁(1123-1202),字景廬,別號野處。饒州鄱陽(今波陽縣)人。洪皓第三子。南宋著名文學家。
洪皓使金,遭金人扣留,洪邁時年僅七歲,隨兄適、遵攻讀。他天資聰穎,“博極載籍,雖稗官虞初,釋老傍行,靡不涉獵。”十歲時,隨兄適避亂,嘗往返于秀(今浙江嘉興)、饒二州之間。在衢州(今浙江衢縣)白沙渡,見敗壁間題有二色句,一咏“油污衣”雲:“一點清油污白衣,斑斑駁駁使人疑。縱使洗遍千江水,爭似當初不污時。”邁讀後,愛而識之。可見其自少年時,便性格高潔,不同凡俗。
紹興十五年(1145),洪邁中進士,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。因受秦檜排擠,出為福州教授。其時洪皓已自金返國,正出知饒州。洪邁便不赴神州任而至饒州侍奉父母,至紹興十九年(1149)才赴任。二十八年(1159)歸葬父後,召為起居舍人、秘書省校書郎,兼國史館編修官、吏部員外郎。三十一年,授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。三十二年春,金世宗完顏雍遣使議和,洪邁為接伴使,力主“土疆實利不可與”。朝廷欲遣使赴金報聘,邁慨然請行。于是以翰林學名義充賀金國主登位使。至金國燕京,金人要邁行陪臣禮。邁初執不可,既而金鎖使館,自旦及暮,不給飲食,三日乃得見。金大都督懷中提議將邁扣留,因左丞相張浩認為不可,乃遣還。
邁回朝後,殿中禦史張震彈劾邁“使金辱命”,論罷之。乾道二年(1166),知吉州(今江西吉安),後改知贛州(今江西贛州)。邁到任,重視教育,建學館,造浮橋,便利人民。後又徙知建寧府(今福建建甌)。淳熙十一年(1184)知婺州(今浙江金華)。在婺州大興水利,共修公私塘堰及湖泊八百三十七所。後孝宗召對,邁建議于淮東抗金邊備要地修城池,嚴屯兵,立遊樁,益戍卒,並應補充水軍,加強守備,得到孝宗嘉許,提舉佑神觀兼侍講,同修國史。邁入史館後預修《四朝帝紀》,又進敷文閣直學士,直學士院,深得孝宗信任。淳熙十三年(1186)拜翰林學士。光宗紹熙元年煥章閣學士,知紹興府。二年上章告老,進龍圖閣學士。嘉泰二年(1202)以端明殿學士致仕。卒贈光祿大夫,謚文敏。
邁學識博洽,熟悉典故,一生著述極為繁富。據《四庫全書》所有:《野處類稿》二卷、《史記法語》八卷、《經子法語》二十四卷、《南朝史精語》十卷、《夷堅志》四百二十卷、《萬首唐人絕句》九十卷。還有《容齋隨筆》十六卷、《續筆》十六卷、《三筆》十六卷、《四筆》十六卷、《五筆》十六卷(現在統稱這五集為《容齋隨筆》),共一千二百一十九則,收入《四庫全書》集部雜家類。這是一部廣涉歷史、文學、哲學、藝術等方面的隨筆集,歷來為人們所推崇。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稱:“南宋說部當以此為首。”其中自以史諸子百家,以及醫卜星算之屬,皆鈞纂不遺,辨證考核,也頗為精確。作者尤熟于宋代掌故。所載宋代史實,皆極精審。書中考證漢唐以來的歷史名實,政治經濟制度,亦頗精確。還記敘了杜甫、李白、柳宗元、蘇東坡等人的軼事,對歷史人物和事件,也間加評論,頗有見解。後人曾將其中有關論詩和論四六駢文的資料輯錄為《容齋詩話》十六卷、《容齋四六叢談》一卷。
(來源:江西熱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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